新疆乌鲁木齐食品检验员培训招生食品检验工报名及考试
食品检(化)验员培训班简介
根据国家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为满足企业和社会需求,协助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实行检验员职业资格制度持证上岗的工作,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北京质量检验认证协会联合常年开展食品检验员职业资格培训。经北京质量检验认证协会培训、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作为检验人员上岗资格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或换发生产许可证的重要证明。
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9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
第七十四条 国家对从事企业必备条件的核查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对食品检验人员实行职(执)业资格管理制度。
第七十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检验人员的资格注册管理办法,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具体负责检验人员的注册管理。
第七十八条 核查人员、检验人员经注册或者批准备案后,方可持证上岗。未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核查或者检验工作。
报考条件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 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3)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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