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矿物油是因受杂质污染,氧化和热的作用,改变了原有的理化性能而不能继续使用时被更换下来的油;主要来自于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矿物油类仓储过程中产生的沉淀物;机械、动力、运输等设备的更换油及再生过程中的油渣及过滤介质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属于危险废物。
主要是含碳原子数比较少的烃类物质,多数是不饱和烃。其主要成分是链长不等的碳氢化合物,性能稳定。
矿物油主要是含碳原子数比较少的烃类物质,多数是不饱和烃,主要成分有C15-C36的烷烃、多环芳烃(PAHs)、烯烃、苯系物、酚类等,产生于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主要包含工矿企业的机械设备、动力装置、运输设备、电器设备及金属加工业用过后更换下来的废润滑油、机油、液压油、变压器油、防锈油、溶剂油等,以及交通运输工具(汽车、火车、船舶、飞行器)用过后更换下来的废润滑油、废机油等。
我国的废矿物油主要分为交通用油(包含汽车用油、船用油、飞机用油等)和工业用油两大类。这两大类油品的比例各占50%左右。交通用油以车用油用量,产废量。通常车用废油在4S店和修理厂,工业用废油在各大工矿企业。因此,废矿物油来源主要有两类:一是各地汽车4S店及修理厂;二是各工矿企业。
国际社会均倡导将废矿物油回收并重新再精炼成基础油对其进行综合利用。但是,由于废矿物油的物料属性与原油的物料属性有非常大的差别,使得废矿物油的再精炼技术区别于原油的炼制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