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会计师事务所:资产支持证券受托机构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专项审计】
主要法律依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银 监会公告 [2005] 第 7号) 第 32条 属性:其他审计业务 (法定专营业务)
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 (2014年) 内容:对资产支持证券受托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产支持 证券时的相关会计信息予以专项审计 报告使用者: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委托人:资产支持证券受托机构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资产支持证券受托业务流程及其控制;精通 与资产支持证券受托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按照 《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 (试行)》 (财金 [2010]169号)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才能承办该业务 业务开展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