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公司准入条件
1、依照《公司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资产要求
1、总资产不得低于2000万元。
2、如果总资产在2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可以从事年售电量600亿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3、如果总资产在1亿元到2亿元之间,可以搞年售电量30亿到60亿千瓦时的售电。
4、总资产超过2亿元的,不限制售电。
第三,员工。
有10名以上专业人员,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和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力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
并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有一名高级职称的职业经理人和三名中级职称的职业经理人。
4、营业场所和设备。
应当有与电力销售规模相适应的固定营业场所和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所需的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能够充分参与市场交易中的报价、信息报送、合同签订和客户服务等功能。
申请备案
1、注册
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售电公司的登记服务。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自主选择电力交易机构进行注册,取得交易资格。
所有电力交易机构共享注册信息,不重复注册。
2、承诺
电力销售公司注册时,应签订固定格式的信用承诺书,并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产Z、从业人员(一般要求10人
其中,一名高级工程师、三名中级工程师和六名初级工程师),营业场所和设备等基本信息,以及账户和销售范围等交易信息。
拥有运营配电网经营权的销售公司还应提供配电网电压等级、供电范围、电力经营许可证Z(供电类别)等相关信息。
3、归档
电力交易机构每月汇总售电公司的注册情况,并向能源监管机构、S级Z政府相关部门和Z政府推出的低三方征信机构备案,通过“征信中国”网站和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