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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备案的境外公司再投资境外公司办理

价格:面议 2024-09-19 10:00:01 208次浏览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投资的境外企业开展境外再投资,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续后,企业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涉及中央企业的,中央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打印《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报告表》(以下简称《再投资报告表》,样式见附件4)并加盖印章后报商务部;涉及地方企业的,地方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打印《再投资报告表》并加盖印章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11号)规定,投资主体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大额非敏感类项目(指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非敏感类项目的,投资主体应当目头施前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大额非敏感国美目近

一家注册在上海的企业想从一家北京企业手中购买6夏不翻2不上海企业应如何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商务部门备案/核准:应由北京企业在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系统中申请境内主体变更,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进行系统划转到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出具变更后的《企业对外投资证书》。发改部门备案/核准:由上海企业直接向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申报项目信息取得备案/核准文件。外汇登记:应由北京企业凭变更后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到属地银行办理北京企业境外投资注销事宜,由上海企业到属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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