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企业(终目的地)能否披露终目的地为中国大陆?
终目的地不能为中国大陆,只能是后一级境外企业。
境内企业收购一个离岸控股公司,该公司下有五个境外实体,应如何进行境外投资备案/核准?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八条规定,“《证书》是企业境外投资获得备案或核准的凭证,按照境外投资终目的地颁发。”因此,应对五个境外实体分别申请一个证书。
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应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答:境外设立分支机构需向商务委员会申请《企业境外机构证书》,取得证书后参照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办理外汇登记,应注意分支机构的开办费用纳入投资总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