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保证、承兑、交付、背书、质押、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一切票据行为均在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建设的全国性金融业务运行系统——ECDS(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上记载生成,通过采用电子签名和可靠的认证机制,能够保证其性、完整性和性,降低了票据被克隆、变造、伪造以及丢失、损毁等各种风险。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因为要素记载全部电子化,不仅开票速度可缩短至1-2天,并且在银行一经开出电子票据,就能瞬时收款。电票到期持票方可以直接在电票系统向票据承兑人提示付款,当天款项即可到账。
电票背书也仅需登录网上银行提交背书申请,经过银行处理后,供应商即时可以登录网银签收电票,实现收款。
电子承兑贴现利息和贴现所得的计算公式: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利率×贴现期(以实有天数算)
贴现所得额=票据到期值-贴现利息
贴现期=票据期限-企业已持有票据期限
贴现期是指从贴现日至贴现汇票到期日止的间隔时间,计算贴现时,贴现日计息,到期日不计息。
电子承兑商业汇票贴息兑现流程
1、客户申请:在办理业务时,贵单位需要根据上述说明准备相关材料,并向银行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背书转让:经银行审批同意后,单位需要办理在商业汇票上背书转让等手续(电子商业汇票通过电子签名由系统自动背书)。
3、使用资金:银行在扣除贴现利息后将相应的资金划转到单位的存款账户,单位即可使用贴现所得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