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商标注册简介
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需提供一个香港的地址做为收件地址;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二、香港商标类别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可进行大类申请,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为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在服务上的商标为服务商标。
三、香港商标申请所需资料
1、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 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2、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称,性质、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3、电子版商标标样,要求为清晰的JPG档,小于“200KB”,像素介于“400x400--1500x1500”之间(如黑白申请则提供黑白LOGO,彩色申请则需提供彩色及黑色LOGO)。如您在设计方面有困惑,登尼特知识产权中心就是您的有力帮手,我们可以提供商标设计、商标修改、品牌策划服务。
4、商品名称和类别(一个类别下一份钱可以选10个小产品,超出一个另外增加费用)。
四、香港商标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
商标注册处收到注册申请表格(表格T2或T2A)后,我们会发出收据及通知你有关申请编号。
2、检查申请的不足之处
商标注册处在审查有关申请前,会先详细检视申请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表格内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需资料是否不全。
如资料不全,商标注册处会要求申请人于注册处通知书之日起的两个月内补救有关不足之处。 非常轻微的修订(如货品类别的编号),不会影响提交申请的日期,但较重要的修订(如没有提交有关商标的图示), 则会对提交申请日期有影响。此外,重大的改动(如改动商标的图示)一律不会接受。如一切妥当,申请程序会进入下一阶段(检索及审查)。
3、检索及审查
完成检查申请的不足之处并确定所有资料备妥后,商标注册处会翻查商标记录,以确定在相同或类似的货品或服务,是否有其他商户已经注册或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商标注册处会同时查核有关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条例》所订的注册规定。审查主任随后会发出书面意见,说明对有关标记的反对和理由,或确定接纳有关标记的注册申请。公布申请商标注册处接纳你的申请后,便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做出公布。
4、第三者反对
任何人均可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阅览你的商标,并对你的注册申请提出反对。反对人须在注册申请公布日期起计的三个月内提交反对通知。作为申请人,你可以撤回你的注册申请或就反对提交反陈述。双方均有机会在指定时限内就申请注册或反对注册提交证据。商标注册处收到所有证据后,便会安排双方出席聆讯,并由聆讯人员作出裁决。如你撤回你的注册申请或在反对注册的法律程序中获判败诉,你可能需要支付另一方的讼费。
5、注册
商标注册处处长接纳有关商标的注册申请后,便会把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入注册纪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此外,商标注册处处长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中公布有关的注册公告。注册日期会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换言之,你作为注册商标拥有人的权利,应由提交申请当日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