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民办学校所需资料:
1、工商或民政去、部门出具的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2、股东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无犯罪证明)(复印件1份,需查看原件);
3、管理者(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教务员、会计、出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会计资格证)(复印件1份,需查看原件);
4、任课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需查看原件);
5、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1份,需查看原件);
6、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或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原件1份)(面积不低于200平);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注册资金不低于40万);
8、专职人员劳动合同及投保承诺书(原件1份);
9、董监事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会计资格证)(复印件1份,需查看原件);
附:1、法定代表人必须由校长或者董事长担任,
2、校长需有5年以上教育经验且不得兼任其他教育机构学校校长
3、任课教师至少有一人为管理者;
4、董事不得少于5个人且为单数,监事一个人。
5、举办者需写明出资数额、出资方式、股东占比。
6、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