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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产品外观设计厂家,期待与您长期合作

价格:面议 2024-11-22 02:39:01 1467次浏览

以机械化生产为手段

工业设计是以为他人服务为目的的,从这一点上讲,它与艺术表现有着根本的区别。艺术创作不仅只是美学原理的运用过程,而且主要以自我表现为特征。而设计反映的往往是社会的意志、用户的需求。进一步讲,它不是为少数人服务的.而是为绝大多数人服务的。这是大工业生产方式所决定的。

使用者

在企业的生产活动中,应该把为用户提供优良的产品放在首位。但实际中往往不那么令人如意。企业的目的是利润,利润的大小是企业成败的标志。那么怎样协调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矛盾呢? 那就是通过设计,合理的设计不仅绘用户带来满意的产品,而且可以降低产品成本,增强企业利润。工业设计决不牺牲使用者的利益,因为满足他们的需求是工业设计的目的。

视觉传达设计

国际工业设计学会联合会给设计下的定义中,把视觉传达(主要指宣传)设计也列为工业设计的范畴,这就使工业设计贯穿了工业产品制造的全过程。所谓视觉传达设计(visual communication design)或称传达设计 (communication design)是指为推广工业设计的产品而进行的包装设计、装横设计、展示设计,甚至广告设计 严格来讲,广告设计与视觉传达设计是有区别的。虽然它们所使用的技术与用语是相同的,但广告设计是以说服顾客购买某家产品或接受某项服务为目的,而视觉传达设计则不单是为了刺激销售,更重要的是通过一定的视觉化手段,达到更清晰、更有利地展示产品的目的。传达设计把用户的利益放在位,这是它与广告设计的根本区别。除了推广产品外,视觉传达设计还规定企业标志、商标,乃至整个企业形象等。

版权法保护思想观念的表述。其中的思想观念包括美学思想观念,其中的表述也包括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结合的表述方式。因而,当一件富有美感,以图案、形状和色彩组成的外观设计构成作品时,就可以受到版权法的保护。显然,外观设计既有专利权的特征,又有版权的特征。这样,在外观设计的保护上,版权法就与专利法有所重叠。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英国和德国等国家才制订了专门的外观设计注册法或工业版权法,对外观设计采取了既具有专利法特征又具有版权法特征的保护方式。从观念上说,专利法保护富有美感的具有工业实用性的外观设计,版权法保护以形状、图案、色彩为表述形式的作品,二者似乎可以区分开来。然而,具体到实用艺术品时,就很难区分究竟是受专利法保护的外观设计还是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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