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成都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检查】
主要法律依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农 [2011] 第 138号)
属性:其他鉴证业务 (行政监督检查外包或利用专家工作)
内容:注册会计师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检查,以 协助财政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报告使用者:财政部及其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大
委托人:财政部门、林业主管部门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精通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的 政策、法规;熟悉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流程及其标准
业务开展情况: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参与到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的工作中,有待进一步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