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管理
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循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对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单位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识。对水电气的检查井、污水井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降低噪声的措施。
拆除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渣土清运出场。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动火时,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地点作业。作业时应配备专人监护,作业后应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拆除建筑时,当遇到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
爆破器材必须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到指定的供应点购买,爆炸器材严禁赠送、转让、转卖、转借。 运输爆炸器材时,必须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派专职押运员押送,按照规定路线运输。 爆炸器材临时保管地点,必须经当地法定部门批准,严禁同室保管与爆破器材无关的物品。
拆除建筑的围栏、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拆除梁和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事故应急救授预案。 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取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