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特点
1、作业流动性大;
2、作业人员素质要求低;
3、潜在危险大:
1)无原图纸,制定拆除方案困难,易产生判断错误;
2)由于加层改建,改变了原承载系统的受力状态,在拆除中往往因拆除了某一构件造成原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力学平衡体系受到破坏而造成部分构件产生倾覆造成人员伤亡。
4.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5.露天作业。
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建筑拆除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向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事故应急救授预案。
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取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
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采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的场所,严禁向下抛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