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
1、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技术国家标准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汽车如果到达年限,必须要报废,需要把车交给指定的回收公司,回收公司不仅需要车辆的各种证明,而且也会去查验所回收的汽车是否存在违章,如果有的话,是需要处理违章后才能办理汽车报废注销手续,否则不能办理报废程序的。
因为报废事故车回收不当的话,还很有可能带来一些法律上的问题。为了保险起见,一定要对事故车的手续进行详细查阅,了解车辆的相关信息。对于那些来路不明的事故车,需要特别谨慎的去对待,因为这样的车辆谁都说不准是因为什么问题而出了事故。如果不搞清楚这些方面的问题,那么购买之后可能会有源源不断的麻烦找上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