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治理无照经营行为,于2002年12月颁布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进行规范。
29年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推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工商个字[2009 ]241号),要求各地实施综合治理,构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纳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体系,强化此项工作在党委政府工作中的地位。
新注册公司认缴申报制
相对于之前注册公司时的验资政策,现在注册公司实行的是认缴申报制,您的公司可以逐步来缴纳注册资金。在这期间,您公司可以先办理注册公司的手续,办理营业执照,正常开展经营后再逐步补齐认缴注册资金。而不必像之前,必须先把钱存入银行,进行银行验资。
换发营业执照的主体
凡2015年10月1日前在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应当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于2015年10月1日后设立或进行过变更登记的企业和已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换发。
公司注册好以后需要提供给客户的资料包括: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各一份
2、公司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3、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各一份
4、公司组织机构代码配套U盘一个
5、公司国税证正副本原件各一份
6、公司地税证正副本原件各一份
7、公司章一套 公章 财务章 法人章 合同章
8、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一份
9、公司基本账户支票一本
10、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各一份
11、开业通知书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