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福利“租金补贴”
一、补贴条件
登记注册三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二、补贴对象(符合以下其中一项即可)
1,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校、技校;
2,领取毕业证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3,役转干部或复退役人;
4,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三、补贴金额
每年4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四、提交资料
1,法人身份信息及对应身份相关材料;
2,营业执照;
3,场地租用合同;
4,缴纳租金凭证(发票、收据或流水);
5,开户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