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烟垂壁,用不燃烧材料制成,从顶棚下垂不小于500 mm的固定或活动的挡烟设施。活动挡烟垂壁系指火灾时因感温、感烟或其它控制设备的作用,自动下垂的挡烟垂壁。 主要用于高层或超高层大型商场、写字楼以及仓库等场合,能有效阻挡烟雾在建筑顶棚下横向流动,以利提高在防烟分区内的排烟效果,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起到一定作用。
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允许面积及其长边允许长度应符合表4.2.4的规定,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8倍。
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要求,在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和净高不超出六米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断墙或从顶篷下突出不低于500m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
在没有设定防排烟设施的工程建筑中不需要采用挡烟垂壁,必须设置时务必严格按照消防标准实行,挡烟垂壁的作用是形成防烟分区,在工程建筑顶篷下构成多个储烟池,在火灾事故状况发生时收集烟尘,避免烟尘向外扩散。挡烟垂壁边缘与房屋建筑构造表层应维持少间距,此间距不可超过20mm。
挡烟垂壁形成的防烟分区小于500米,同一防烟分区不跨越不同防火分区,挡烟垂壁下垂高度为吊顶下≥500mm,吊顶以上用挡烟材料做挡烟封堵,无吊顶为梁下≥500mm,同时要满足挡烟垂壁下垂高度要大于排烟风机口所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