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
扣缴义务人,具体来讲,是指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中
国境内居住满1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但有从中
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中
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同胞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
(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义务人的管辖权通常分为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和居民管辖权。在界定两者管辖权的标准上,常用住所标准和居住时
间标准。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在纳税义务人的界定上既行使来源地税
收管辖权,又行使居民管辖权,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划分为居
民和非居民两个部分。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
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个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
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二)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1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
得的所得,向中国政府履行纳税义务。
2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取得的
所得,向我国政府履行有限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