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大陆的相关法例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定,下列情况下需要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对有关文件、事实或行为进行公证:
1、香港公司准备在大陆设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3、香港公司或个人委托授权他人或大陆的律师事务所办理特定事务时,亦须公证;
4、准备与大陆居民缔结婚姻;
5、申请内地亲属来港定居或来港接管产业;
6、计划收养内地儿童;
7、准备在大陆设立个体工商户,申请核实"香港服务提供者身份"及准备从事CEPA协议项下之其他事项时,需按照要求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8、继承过程中涉及大陆财产时;
9、报考中国司法考试或其他资格考试时;
10、涉及大陆的赠与、受赠事宜;
11、在大陆涉及诉讼,须提交有关香港的证据;
12、根据大陆有关行政部门的要求,须对某些文件、事实或行为公证的。
登尼特集团于1999年由陈浩天先生创立,是一家由香港z府批准成立的法人机构。登尼特经过23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家集团式经营、连锁式管理、全球性联盟、一站式服务的孵化机构、投资公司和发展平台。找登尼特代办公证业务更放心。
香港公司律师公证费用及时间需要看具体的公证事项而定,并不是所有的公证都是能够一样的时间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