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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财务公司汇票贴现,用心服务,放心选择

价格:面议 2024-12-24 04:00:01 445次浏览

问题一:

企业虽然开通了电子票据功能,却做不了电票业务,如:开票申请、票据签收、背书转让、贴现申请等。

原因:

出现这样的情况,很有可能是因为企业网银没有开通“可转入、可转出”功能或者企业网银中的组织机构代码号与实际不相符。

解决方案:

企业可请开户行查询网银信息,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若是前一个原因,申请开通功能即可,若是后者则按照网银的管理办法调整好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即可。

问题:

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把电子票据背书转让出去了,但是对方没有可以签收的电子票据信息。

原因:

一是,背书人在背书时,被背书人的开户行应该是“XXX分行营业部”的,却选择了“XXX分行”。要知道“XXX分行”是没有组织机构代码号的,只有大额支付系统行号,因为通常来说,分行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都分配给了XXX分行营业部,所以电子票据信息通过人行系统平台退回了原背书人的开户行。

二是,被背书人的开户行只有组织机构代码号,但是没有大额支付系统12位的行号,而网点只有同时具备组织机构代码号与12位大额支付系统行号才可以办理电子票据业务,不论是开票还是收票。

解决方案:

如果是原因一,背书人重新背书,选择正确的被背书人开户行即可。若是原因二,被背书人只要在组织机构代码号、大额支付系统12位行号都齐全的网点重新开立账户并开通网银、电子票据功能就能解决。

其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银行承兑汇票融资额=票面金额—按出票日计算的银行贴现息—承兑汇票的银行手续费—保证金存款。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还款额=票面金额—保证金存款—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

银行承兑汇票的资金成本=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还款额—银行承兑汇票融资额。

银行承兑汇票的年资金成本率=银行承兑汇票的资金成本÷银行承兑汇票融资额÷汇票期限(天数)×365×。

(1)时间4月20天+5月31天+6月30天+7月31天+8月31天+9月17天+3天=163天(如果是异地贴现另加3天划款期限)

(2)利率是各行是按国家票据挂牌价上下浮动定的,如6%是年利率,要转换成日利率计算,该日利率是6%/360。

备注:对于一些外地票据,或者汇票到期日不是法定工作日的票据,银行会根据实际设定调整天数,例如:异地票据(不是同一个城市的),到期天数在原来基础上(票据到期日-贴现日)再加3天。因为异地票据需要办理时间。同样如果到期日是法定的节假日,汇票到期当天也是无法承兑的,这个时候银行会根据需要再顺延调整贴现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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