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工作环境要求:
1、工作面的高度铺设好脚手板,铺设好的脚手板绑牢;探针板应捆绑和保护,以防止探针板受伤。
2、架设梯子要悬挂牢固,并拴牢,谨防梯子滑伤,梯子应由专人定期检查,发现木头、竹梯应及时修理,铁梯应及时修理。
3.与平台相邻的高平台应设置1.2m高的栏杆,栏杆下方应设置踢脚板,防止人员和物体坠落。平台上的脚手板应铺设牢固,不得有探头板或空腔。
4.机场下方应设置网。网应悬挂在平台边缘1.5m以上。网应设置牢固可靠。
5.高空作业(长期使用)应在平台上包裹密目网,防止人和物坠落伤人,调节操作人员的心理状态。
6.工作场所设置的标志和警示标志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擅自移动。出现危险时,应及时设置明显的标志,以表明危险的存在。
7.因工作需要移动或临时拆除脚手板、网、栏杆、标志等设施的,在工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8.禁止任何固定脚手架或不稳定结构在高处进行作业;在开始高空作业前处理和完善。
9.在高水位作业前,应充分分析防护,并采取何种防护作为可靠的方案。
10.穿越输电线路、铁路、公路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方可进行作业。
11、临时使用的支架应牢固,满足施工需要,上部操作面应铺设好脚手板并绑牢,必要时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承重结构支架上的高空作业应进行载荷检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高空作业。
13、高处作业场所设置警戒范围,通往作业场所的路口应配备护栏、标志和专人看守,防止外人进入现场造成事故。
14.架空辅助设施(如电缆、电缆、支架)应做好标记,防止人员移动造成事故。
15.高处作业使用的电线、电缆和电机、工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电机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供电系统有漏电保护装置,结构有良好的防雷措施。
16.避免夜间施工,避免五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天气施工。
高空作业操作规程
㈠人员要求:
1.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身体健康,无疾病,并定期体检;凡有不适合的,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上岗前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所有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服从分工,听从指挥,互相配合,互相配合,在施工条件下开展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工人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帽、带、防滑软底、系紧袖子、系好衣服下摆、系好裤口,以便穿戴整齐。
5、所有吊装工作要求统一指挥,服从指令,做到相互密切配合,统一行动。
6、工作前严禁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饮酒,工作中严禁在高处玩耍、开玩笑、睡觉、打赌打架,工作中严禁因争分夺秒而违章冒险作业;在的地方休息一下。
一、高空作业等级:
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之间,即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米到15米之间,就是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15米到30米之间,就是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超过30米,称之为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特殊高处作业类别:
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一般高处作业:
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保安措施
进入工地时,必须戴好帽,系好帽带,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悬空作业的位置应固定牢固,并应根据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设施。
吊索、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悬吊设备,须经技术鉴定或鉴定方可使用。
在施工高处作业前,应对防护设施进行逐项检查和验收。高空作业必须经过验收才能投入使用。接受可以是分层的,也可以是分阶段的。
防护设施应经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防护设施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检查并作出验收记录。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应进行修整,并进行检验。在施工期间,也要进行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