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运输说明
锂电池分成不可充电和可充电两类。不可充电的电池由于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因而禁止在客机航班上运输。可充电的电池称为二次性电池,如常见的锂离子手机电池。可充电锂电池属于危险品,在受热、撞击、挤压等作用时容易引起燃烧,在运输中须严格遵照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DGR)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当交运的锂原电池和锂电池满足《危险品规则》特殊规定A45的所有条件时,可作为非限制性物品运输。
电池功率计量公式:电池功率(Wh)=电池电压(V)x电池容量(Ah)
容量等式:1000Mah=1AH
例:移动电源1200MAH 3.7V 计算方式:1.2(AH)x3.7(V)=4.44(Wh)
锂电运输要求
内盒包装:每个电池需独立绝缘(无需盒中盒,深圳TNT除外),功率小于2.7W: 2.5KG/内盒,10KG/箱;功率大于2.7W的2PCS/内盒;不可超2PCS/内盒
参数标签:可以没有型号(型号可以在发票上说明),必须有容量(电压,电流)
防火标签:要贴防火标签(锂金属、锂电池),干电池除外,防火标要求: 不可折叠,标准大尺寸为:74MM*105MM 标准小尺寸:60MM*40MM
外箱包装:单件不超10KG,硬朗干净,不允许包裹袋,文件封类,不可割掉纸箱耳朵,不使用有色胶带、货物外箱不可有危险物品标识(航空标识1-9类危险标识)。干电池与锂电池不可以混装一箱,电池和普货不能混装一箱
常规锂电池
内盒包装:单个绝缘,内盒包装电池数量不限制
参数标签:可以没有型号参数,必须有体现干电池标识字样NI-CD. NI-MH, Alakine, Zine air, carbon zine
防火标签:干电池除外
外箱包装:单件不超10KG,硬朗干净,不允许包裹袋,文件封类,不可割掉纸箱耳朵,不使用有色胶带、货物外箱不可有危险物品标识(航空标识1-9类危险标识)。干电池与锂电池不可以混装一箱,电池和普货不能混装一箱
干电池 干电池类型:NI-CD. NI-MH, Alakine, Zine air, carbon zine
单个绝缘,内盒包装电池数量不限制,单箱不超10KG
内盒包装:每个电池需独立绝缘(无需盒中盒,深圳TNT除外),功率小于2.7W: 2.5KG/内盒,10KG/箱;功率大于2.7W的2PCS/内盒;不可超2PCS/内盒,包括手机电池。
参数标签:可以没有型号(型号可以在发票上说明),必须有容量(电压,电流)
防火标签:要贴防火标签(锂金属、锂电池),干电池除外,防火标要求: 不可折叠,标准大尺寸为:74MM*105MM 标准小尺寸:60MM*40MM
外箱包装:单件不超10KG,硬朗干净,不允许包裹袋,文件封类,不可割掉纸箱耳朵,不使用有色胶带、货物外箱不可有危险物品标识(航空标识1-9类危险标识)。干电池与锂电池不可以混装一箱,电池和普货不能混装一箱
锂电池组 大电池单个重量不超5KG,超功率需贴至低于100WH以下标识
内盒包装:每个电池需独立绝缘(无需盒中盒,深圳TNT除外),功率小于2.7W: 2.5KG/内盒,10KG/箱;功率大于2.7W的2PCS/内盒;不可超2PCS/内盒,包括手机电池。
参数标签:可以没有型号(型号可以在发票上说明),必须有容量(电压,电流)
防火标签:要贴防火标签(锂金属、锂电池),干电池除外,防火标要求: 不可折叠,标准大尺寸为:74MM*105MM 标准小尺寸:60MM*40MM
外箱包装:单件不超10KG,硬朗干净,不允许包裹袋,文件封类,不可割掉纸箱耳朵,不使用有色胶带、货物外箱不可有危险物品标识(航空标识1-9类危险标识)。干电池与锂电池不可以混装一箱,电池和普货不能混装一箱
纽扣电池 可吸塑盘整板包装、不超过2.5KG/内盒,10KG/箱
(如ER、CR)不可充电(干电池除外)基本上为锂金属电池,外箱尺寸小要求:35CM*25CM*20CM
内盒包装:每个电池需独立绝缘(无需盒中盒,深圳TNT除外),功率小于2.7W: 2.5KG/内盒,10KG/箱;功率大于2.7W的2PCS/内盒;不可超2PCS/内盒,包括手机电池。
参数标签:可以没有型号(型号可以在发票上说明),必须有容量(电压,电流)
防火标签:要贴防火标签(锂金属、锂电池),干电池除外,防火标要求: 不可折叠,标准大尺寸为:74MM*105MM 标准小尺寸:60MM*40MM
外箱包装:单件不超10KG,硬朗干净,不允许包裹袋,文件封类,不可割掉纸箱耳朵,不使用有色胶带、货物外箱不可有危险物品标识(航空标识1-9类危险标识)。干电池与锂电池不可以混装一箱,电池和普货不能混装一箱
普通货物报关
基本单证:【报关单】【报关委托书】【发票】【装箱单】【申报要素】【销售合同】-正本(原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委托书上还要加盖法人章)
其它资料:【商检通关单】(如果是法定商检的产品)
【品牌授权书】(如有需要,产品)
不恰当的包装材料
1) 使用带子、绳索或胶带进行缠绕的商品包装。拆除带子、绳索,附加气泡膜、 包装箱等。
2) 重复使用之盒子或箱子。必须去除包装外侧所有标签、号码、地址信息及一 切有可能影响操作人员识别的粘贴物品和信息。
3) 易破损的材料。如保丽龙、塑料、编织袋等。
4) 公文包、行李袋、行李箱等。不接受公文包、行李袋作为外包装的货物。
5) 强度不足的包装。不接受客户使用有压垮痕迹、有破洞及有油渍、水渍的使 用过的箱子(不影响签收)对货物进行包装,以及受潮或强度不够的瓦楞纸 箱。
6) 商品包装。商品包装不能直接作为运输包装。
7) 打包带。使用不带铁箍的打包带,入库时需拆箱去除,非重货无需附加。
8) 木质包装。此类货物入异常,拆箱后无法还原,需确认去除、无需拆箱并提 供必要的证明等。
种:有时候目的地海关会对货物进行抽查,那么如果您的产品被例行的抽查抽中的话,这时候不需要提供任何协助,只能等海关查验,海关认为没有问题就会放货,这种情况下只能等,一般是1-3个工作日。
第二种:您的货物在目的地产生了关税,国际快递公司(DHL、UPS、FEDEX、TNT、EMS等)一般会有2种处理方法,关税比较少的话,有可能会先帮收件人垫付,如果关税比较多的话,需要收件人自己去当地的海关缴纳。如果收件人拒绝缴纳关税或者是没有时间去缴纳关税也有可能会造成清关延误。这时候可以通过联系收件人去缴纳关税。
第三种:当地海关认为申报价值与货物实际的价值不符合,申报价值过高或者过低,一般寄件人为了节省收件人的关税将货物价值申报相对低一些,如果太离谱 就会产生清关的延误,这时您可以重新申报就没有问题(有可能会有罚款)。如果您的实际价值跟货物申报价值相同,但是当地海关认为不符合,这种情况就需要提供货物价值的证明就可以了。
第四种:商业发票上的品名不详细,或者品名错误,这时候需要寄件人重新提供 商业发票,重新申报就可以。
第五种:货物是,或者货物上面有的标致,这个时候需要提供这个品牌 或者这些品牌的授权书,如果没有授权书海关很有可能直接扣货,或者责令退回 收件人。
第六种:部分货物在当地是属于禁止进口的产品,或者普通货物中夹杂有敏感货物(液体、粉末类),再或者含有违禁品。这种情况是非常难处理的,有些国家可以通过找当地的专业清关公司去清关。
不管是哪种情况,当遇到清关问题了,收件人没有及时处理,是需要寄件方及时联系收件方,让收件方去当地海关核实具体原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