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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面议 2024-11-18 02:00:01 656次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国家邮政局的有关规定,禁限寄物品公告如下:

一 . 禁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主要包括:

1. 各类武器、仿真武器(仿真玩具枪等)、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炸弹等。

2. 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

3. 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磺、火柴等。

4. 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危险学品等。

5. 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钚等。

6. 各类烈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

7. 各类麻醉。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

8. 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

9. 各种危害国家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10. 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11. 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12. 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邮件、设备的物品等。

13. 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14. 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

二 . 国内限量寄递物品,按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 国际邮件要遵守我国及寄达国(地区)海关、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等出入境管理机构和航空运输等方面的规定。

锂电运输说明

锂电池分成不可充电和可充电两类。不可充电的电池由于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因而禁止在客机航班上运输。可充电的电池称为二次性电池,如常见的锂离子手机电池。可充电锂电池属于危险品,在受热、撞击、挤压等作用时容易引起燃烧,在运输中须严格遵照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DGR)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当交运的锂原电池和锂电池满足《危险品规则》特殊规定A45的所有条件时,可作为非限制性物品运输。

电池功率计量公式:电池功率(Wh)=电池电压(V)x电池容量(Ah)

容量等式:1000Mah=1AH

例:移动电源1200MAH 3.7V 计算方式:1.2(AH)x3.7(V)=4.44(Wh)

锂电运输要求

内盒包装:每个电池需独立绝缘(无需盒中盒,深圳TNT除外),功率小于2.7W: 2.5KG/内盒,10KG/箱;功率大于2.7W的2PCS/内盒;不可超2PCS/内盒

参数标签:可以没有型号(型号可以在发票上说明),必须有容量(电压,电流)

防火标签:要贴防火标签(锂金属、锂电池),干电池除外,防火标要求: 不可折叠,标准大尺寸为:74MM*105MM 标准小尺寸:60MM*40MM

外箱包装:单件不超10KG,硬朗干净,不允许包裹袋,文件封类,不可割掉纸箱耳朵,不使用有色胶带、货物外箱不可有危险物品标识(航空标识1-9类危险标识)。干电池与锂电池不可以混装一箱,电池和普货不能混装一箱

常规锂电池

内盒包装:单个绝缘,内盒包装电池数量不限制

参数标签:可以没有型号参数,必须有体现干电池标识字样NI-CD. NI-MH, Alakine, Zine air, carbon zine

防火标签:干电池除外

外箱包装:单件不超10KG,硬朗干净,不允许包裹袋,文件封类,不可割掉纸箱耳朵,不使用有色胶带、货物外箱不可有危险物品标识(航空标识1-9类危险标识)。干电池与锂电池不可以混装一箱,电池和普货不能混装一箱

聚合物锂电池 功率小于2.7W,内盒2.5KG,内盒电池数量不限制

内盒包装:每个电池需独立绝缘(无需盒中盒,深圳TNT除外),功率小于2.7W: 2.5KG/内盒,10KG/箱;功率大于2.7W的2PCS/内盒;不可超2PCS/内盒,包括手机电池。

参数标签:可以没有型号(型号可以在发票上说明),必须有容量(电压,电流)

防火标签:要贴防火标签(锂金属、锂电池),干电池除外,防火标要求: 不可折叠,标准大尺寸为:74MM*105MM 标准小尺寸:60MM*40MM

外箱包装:单件不超10KG,硬朗干净,不允许包裹袋,文件封类,不可割掉纸箱耳朵,不使用有色胶带、货物外箱不可有危险物品标识(航空标识1-9类危险标识)。干电池与锂电池不可以混装一箱,电池和普货不能混装一箱

不恰当的包装方式

1) 连体包装。以带子、绳索、胶带或气泡膜将两个相同或不同大小商品连体包 装,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更换包装,如松弛、易分离等情况,将予以更 换。

2) 内件无定位包装。内件在包装内有明显咣响、滚动(无类似破损声音)。需 附加缓冲防震材料或更换更加合适的包装箱。

3) 内件无内装保护。内件有锋利角部的物品如零件等,要先用胶带将瓦楞纸板 片绑到所有锋利或凸起的边缘以进行保护,并在包装内填充足够的缓冲防震 材料。

4) 内件无分隔。多件易碎品装入同一个包装中采取相应的分隔措施。

5) 包装重心。货物笨重重心明显偏向一边或货物包装经积压或原始近圆形,易 滚动。需更换包装。

6) 重货包装强度不够。重货必须选择强度达到要求的单层或双层瓦楞纸箱进行 包装。

7) 没有内包装的小件物品。内件为手表、读卡器、纽扣、螺丝等小件物品时, 必须首先按一定量分隔独立包装后,再外套包装箱,以免遗漏丢失。

8) 超出原包装箱容量的包装,对原包装箱进行裁剪、附加以使用商品包装的情 况,为免货物撑破包装,将视内件和外包装情况,更换新的外包装。

9) 商品包装与运输包装较紧密。应在商品包装与运输包装之间填充缓冲材料, 以免物流供应商或海关查验时划伤内件。

10) 电子产品必须使用纸板箱作为外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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