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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合同买卖纠纷一案诉至山东省某人民法院,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委托我单位对涉案口罩机进行鉴定,我单位受理了此鉴定。
沪华碧[2020]质鉴字第**号
1、委托人:山东省某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对涉案口罩机进行质量鉴定
3、受理日期:2020年08月
4、鉴定材料:
(1)《鉴定委托书》一份
(2)《样品清单》、《笔录单》、《现场调查物证原始记录单》一份
5、鉴定地点:
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省
6、鉴定过程(略)
7、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