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运输生产中,除“设备交接单”“场站收条”“工作交接记录”这三种关键单证外,一般还包含下列10种单证。
(1)订舱单
订舱单是船公司或其他承运人在接受发货人(或托运人)的订舱时,根据发货人的口头或书面申请,记载货物托运的情况,用以安排集装箱货物运输而制作的单证、订舱单的主要内容有:货名、产品数量、包裝款式、标识、净重、码数、空运提单、购汇限期、装运限期、能不能分次运送、转船运送等。
(2)订舱明细清单
订舱明细是指集装箱运输过程中船运公司或其代理公司依据订舱单所记载的内容制作的不同货物的工作交接地、装卸搬运地一览表。
(3)货运单
货运单是指集装箱运输过程中用于详尽记载每一个集装箱内所装货物的名字、总数及箱里货物体积等状况的单证。在以集装箱为企业开展运送时,集装箱货运单是一张至关重要的单证。它是货物申请、工作交接等的根据,单证上所记载的货物和集装箱的净重是测算船只喝水差和稳定性等基本上数据信息。当产生质损、货差时,它或是解决事故理赔的初始根据之一。
(4)注释明细(批注清单)集装箱运输过程中港口堆场或集装箱货站在接受货物时,如发觉货物有异样,则应将这一异样的内容记载到场站收条的备注栏,随后再依据这种内容做成一份单证,这一份单证就称为注释明细。
(5)装货单(装车明细)装货单(装车明细)是指集装箱运输过程中由托运人或其委托人依据本船次所拖运的货物,按依次到港顺序将货物多方面分类后做成的一张装货单的归纳明细清单。既是货物申请办理拖运的凭据,也是通知船东接纳托运货物预配的凭据。
(6)装货清单装货清单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根据本航次所托运的货物。按先后到港次序把性质相近的货物加以归类后制成一张装货单的汇总清单。
(7)提单提单是由集装箱运输运营人或其委托人在接到或对接货物后审签给发件人或承运人的一种凭证,证实运送物件已被接受或预配,在经过海洋运输后,在特定海港把货物单据交给货物持有者的一种商业票据。提单也是货运公司和发货人间的一种货物运输合同,一般通过背书的方式流通,是押汇单据的关键附设票据,分成装车提单和取货待运提单。
(8)空箱交接单空箱交接单是货主使用船运公司的集装箱时填写的单证,船运公司用此指示集装箱代管人将空箱交到此单证的持有者。
(9)保函在集装箱运输全过程中,托运人的义务是以接受货物时算起,因此对货物接受前已产生的货物和集装箱危害均详尽地记载到场站收条上,继而将这一记载迁移至提单,在事实上构成不清洁提单。
(10)货物托运单集装箱货物托运单是指由托运人(发货人或货运代理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上的有关条款规定,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运输的书面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