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提前报关制度的意义
实行“提前报关,货到放行”的提前报关制度,有利于方便广大进出口企业提前办理货物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也有利于改普通关环境,缩短进出口货物的滞留时间,减少通关费用。
二、什么叫做提前报关制度
提前报关的基本模式是:“提前申报,货到放行”。即:具有提前报关资格的进出口货物经营人,在进出口货物到港前提前向海关发送舱单电子数据,提前申报,海关提前审单、提前对舱单和报关单的电子数据进行监控和风险分析,货物到港并经海关确认后,在放行环节验核通关单,对非布控查验的货物,直接办理放行手续,对布控查验货物,办理查验放行手续。
三、提前报关的作业流程(主要环节)
(一)预申报
一一需提前申报的货物,在船舶进港24小时以前,由船舶代理公司应向海关发送标明:提前报关“的舱单电子数据,建立电子舱单底账。
(二)前申报
货主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申报人)提前向海关发送报关单电子数据对于法检货物,申报人应提前向国检局报检,提前取得通关单号。审单中心结通过。
(三)接单复核、税费处理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打印书面报关单,在报关各联右上角加盖“提前报关”印章,连同其他报关单证(其中装箱清单一式两份,在右上角标明对应的报关单号)以及提货单和对应的经船代公司盖章确认的纸面预报进口舱单向综合业务科递单。
综合业务科接单复核(暂不审核纸质正本通关单),办理税费手续。对于大宗散货,综合业务科应收取保证金或保函,暂不征收税款。
办结上述手续后,综合业务科在其中一份装箱清单上加盖验讫章并与报关单企业存查联一起加盖骑缝章后连同提货单交收货人或其他代理人。
(四)到港确认、实物放行
货物到港后,船管科收取随船舱单,办理到港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