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所需资料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各3份(2份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的代码证复印件份3份(2份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份(2份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的章程复印件份3份(2份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2份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的验资报告书 复印件3份(2份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的任命书复印件3份(盖总公司公章) 分公司的经营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 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盖总公司公章 注: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2份加盖公章。
资质即有做某事的资格,在公司注册过程中就是指某些经营项目需要取得相应部门的许可后方能办理营业执照或开始经营。 也就是说,一些特殊行业的公司注册是需要取得相应部门的许可之后才能设立的(例如ICP经营许可证即《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就需要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这种许可分为前置许可和后置许可。现在,前置许可越来越少,后置许可越来越多,对需要设立这些行业的公司的人来说,这就更加方便了。 互联网经营企业涉及到以下产品/行业的,需要另行申请特定资质。
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突出的亮点。根据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这一改革有利于个体创业、可以促进我国建立信用体系、有利于推动资源配置方式转变。
设立公司须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凭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当前,我国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2014年3月1日起,注册成立公司的门槛将降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013年12月28日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取消注册资本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