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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密云区古籍旧书收购,用心只为更好服务

价格:面议 2024-11-06 01:18:01 480次浏览

通释语义的专著在我国是很多的,按其内容看可分为专释语义、音义兼注、形音义合解三大类。此种专著中多为工具书。从一部古书中挖掘出更多的精华,为后人易读易懂,是历代学者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古人曾说,著书难,注书更难。因为注释者必须对一字一事追本溯源,多方考察,具有博大精深的学识,饱览群书的阅历,探微究疑的钻研精神。他们所费的功夫要超出作者好几倍,有的为此倾注了毕生的精力。郦道元为注《水经》,跋山涉水、考异辨难,订正讹误,使《水经》这部书焕然生色,而《水经注》本身也成为规模更为宏大的科学著作,这已经超出注释的范围了。

因此,把清代末年作为古籍的下限要比1840年作为下限来得合适。当然,这个下限仍旧是粗线条的。即辛亥革命以后的著作如果在内容或形式上沿袭前此的古籍而并未完全另起炉灶,如对古籍所作的旧式校注或旧体诗文集之类,一般仍可划入古籍范围。采用新体裁对古籍所作的研究或注释,才不叫古籍,而算作对古籍的整理研究。 中国的古籍在数量上以用汉文撰写的为多。此外,还有用满、蒙、藏、彝等兄弟民族文字撰写的,也是中国的古籍。只是因为整理这些用兄弟民族文字撰写的古籍需要另外一套专门学问,在方法上也和整理汉文的不尽相同,因此通常所谓整理古籍只限于汉文的古籍。

同时,战国各个学派即后人所谓先秦诸子也有不少论著,并出现了自然科学技术方面的专著。这些经、传、说、记和先秦诸子论著、科技专著才是中国早的书,早的古籍。《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早的书也就是这一批古籍。以后收入列朝公私书目属于经、史、子、集的各种著作,在今天也被公认为古籍。

中国殷商时已开始在竹木简上写文字,《尚书》的《多士》篇里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册”的古文字就像两根带子缚了一排竹木简,“典”则像以手持册或将册放在几案上面。但这种典册在殷商时仍不是书,而只是诏令之类的文字,保存起来犹如后世之所谓档案。到西周、春秋时,档案留下来的就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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