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审是指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计,依据是税收法律法规,需要税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在以下情况下,企业需参加税审:税务局通知企业参加所得税汇算;企业当年度亏损较大,希望将当年的亏损延续到以后年度用于抵消以后年度的盈利:企业为了检查公司账务,避免纳税违法成本,而通过所得税汇算来进行自查。
1、企业当年亏损较大,以后年度需要弥补亏损的,则当年度需要出具税审报告;
2、企业帐务处理可能有问题,企业不放心,也会选择税务师事务所出税审报告;
3、企业会计核算没有问题,但当年增值税税负较低,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此时企业可以考虑出税审报告;
4、企业三年连续亏损,税务局通知企业出具三年的税审报告,因受纳税评估约谈等等原因,税务局通知企业出税审报告;
5、企业当年有利润,但利润太低,与收入和资产不配比,或企业有较多的逃税行为,为了税务,怕被税务检查,会主动选择做税审;
6、企业当年有利润,如果需要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则弥补亏损的当年及至以前年度有亏损需弥补的年度中间的每一年均需出税审报告。
纳税审计与纳税检查一样都是以有关的税收法规、制度等为依据,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审查。但二者相比较,纳税审计具有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审计对象和审计主体上。从审计对象来看,纳税的对象包括纳税人纳税行为的审计,也包括征税行为的审计。纳税检查仅包括纳税行为检查。从审计主体来看,纳税审计的主体是独立的,公正的第三者。纳税检查的主体主要是税务机关,此外还包括纳税人内部的纳税检查。
纳税审计的主要任务有:检查被审单位的产品销售收入、纳税数额、税率利用、减税和免税等项目; 监督企业正确计算产品销售收入或计税价格; 对纳税进行鉴定,查明税率使用是否正确,计算应缴纳税金是否合理; 审查免税的审批手续是否正确,减税率是否合理; 督促被审企业遵照规定及时交纳税金,不得延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