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纳税审核是纳税义务人的审核、税目和税率的审核、计税依据的审核、应纳税额计算的审核。纳税义务人的审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基本信息(如纳税人成立、开业的时间、合同、章程等)、纳税人财务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办法等)以及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材料。
审计项目分析与评价。运用分析性复核办法,对涉及各税种的审计项目进行趋势、比率及比较分析,寻找可能存在问题的领域,为确认重点审计项目提供依据。
审计项目的确定。通过上述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拟定审计项目,审计覆盖率和重点,详见《审计项目确认工作底稿》。
编制审计计划。根据所确定的审计项目,编制详细的审计程序,完成《审计程序表》;合理调配、组织人员,明确分工,做好时间预算。
纳税审计与纳税检查一样都是以有关的税收法规、制度等为依据,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审查。但二者相比较,纳税审计具有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审计对象和审计主体上。从审计对象来看,纳税的对象包括纳税人纳税行为的审计,也包括征税行为的审计。纳税检查仅包括纳税行为检查。从审计主体来看,纳税审计的主体是独立的,公正的第三者。纳税检查的主体主要是税务机关,此外还包括纳税人内部的纳税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