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2018年9月28日,全国首批异地办理的11张营业执照和1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诞生。2019年3月1日起,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私营企业的设立应具备的条件
1、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
⑴农业村民;
⑵城镇待业人员;
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⑷辞职、退职人员;
⑸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2、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3、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我公司具有代理记账资质,专业服务小规模,商务,服务,工业,高新,一般纳税人!
服务内容:新公司成立后,我们免费帮您国地税报道,之后每个月把账目报给税务局。
一、新企业国地税报道,网上申报ca证书购买,税控机购买,领购,开票培训;
二;新企业帐套建立,凭证制作,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工会及残保金缴纳,工商年报;
三、社保开户,社保增减员,公积金增减员;
四、公司名称核定,特许经营权审批,营业执照办理,备案刻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