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铁路设备进口备案须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请提供的材料为1-3项: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在网上填写)。特别提醒贸易方式中入境维修复出口是指国外制造的机电产品到国内维修后再出口的情况,对于中国制造的产品退回原单位维修的贸易方式请选择出口退货。
2、申请人,发货人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外文的需要提供翻译件,请扫描至网上,要求图文清晰。
3、 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包括以下项目:名称、编码、数量、规格型号、产地、制造日期、制造商、新旧状态、价格、用途。在网上填写。)
(二)、 必要时要求提交以下铁路设备进口报关资料:
1、进口旧机电产品的状况说明、制造年份证一明材料,反映备案产品特征的彩色照片;
2、进口化工、冶炼、制药、印染、造纸、皮革、能源等旧成套设备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等;
3、旧铁路设备使用时间(小时)数;
4、进口铁路设备经营许可证一;
5、进口实施CCC认证一制度管理且用于销售、租赁、维修、再制造的旧机电产品的相应的CCC认证一证一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