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机械设备进口报关的具体材料如下:
1、申请资料包括: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装运前预检验申请书
4)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按标准格式填写,一式两份,要求以电脑打制。)
5)进口旧机电产品描述(按网上标准格式填写)
6)其它材料(8年前制造的旧机电产品原则上均需提供产品彩色图片/照片;制造年限久的生产线如在发运前已经维修整理,申请人可提供相关记录与证明;进口的二手大型成套生产线需提供生产线配置图、工艺流程图等资料。)
7)进口用于销售、租赁或者维修等用途且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有其他规定要求的旧机电产品的,备案申请人申请备案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8)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进口生产线需另提供: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进口生产线审核清单(由外资管理部门出具);
3、有关部门的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9)印刷行业需另提供:
1、印刷行业及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2、新闻出版署意见反馈函。(办理程序:由进口用户持申请表、申请报告及上述书面材料到国家机电办开具征求意见函,送交新闻出版署征求意见,待意见反馈后,国家机电办根据反馈意见开始办理。在用户取证时,须提供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旧机电产品备案联系单
10)合同或协议
11)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需办理机电证时提供)
以上资料中,1~5项为提供,6~9项必要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