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下发《消防生产责任制》规定机关、团体、企 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主体责任,要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 2 人,并持证上岗。
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应急消【2019】154 号文件),消防救援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通知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编码:4-07-05-04),代替《建(构)筑物消防员》(劳社厅发 【2008】1 号),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一、培训专业类别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培训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本期班为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培训。
二、招生对象条件
消防设施操作员从业人员(从事或即将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管理、消防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人员),具备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水平(男女不限);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60周岁;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速(注:不符合条件的,培训学校将不予报到登记)。
三、培训教学课时
依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统编教材施教。培训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和消防检査、消防控制室监控、建构筑物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管理、初期火灾处置知识技能,侧重消防实际操作能力培训,突出“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职业技能培训特点。
四、培训安排
1.培训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2.单位消防管理(责任)人课程安排
根据单位报名情况适时安排课程,具体培训费用等事宜请来校或来电咨询。
3.社会消防教育
根据各单位需求,每月下旬均可开展社会消防教育培训,具体开展时间可以根据单位报名情况确定,具体培训费用等事宜请来校或来电咨询。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用:3800元/人(含资料、场地、培训、师资费用),如需住宿请在报名回执单中说明,食宿费用自理。
六、国家补助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补助1000元;
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补助1500元;
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补助2000元。
注意: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