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拆除工程缺乏完善的技术措施
目前,对于普通土建施工已有比较成熟的防护标准和技术措施,面对于拆除工程,却没有形成系统的防护标准和技术措施。对拆除施工方案和防护措施缺乏研究,施工中技术措施的提出只能参照其他标准,完全依靠施工者的经验,不少拆除工程甚至根本不制定施工方案和措施。
3.拆除工程施工队伍的素质不高,管理松散
建筑拆除是高危行业,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偏低,作业人员总质素低,管理比较粗放。个别不惜违法经各种名义将企业资质给人挂靠,使得不少拆除工程不是由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而是层层转包,不管*落于一些没有任何资质的队伍,拆除既无方案、措施,也没有技术交底。
4.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制度流于形式
部分拆除企业、项目制定的事故预案流子形式,流于文字上,工地现场未配备任何急数设施设备,更不说能积极实施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面进行。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演练工作,当发生事故后,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往往不能有序地实施。
拆除工程要求:
1、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是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2、拆除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生产管理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3、建设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