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按等级考核。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 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 100 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 10万千瓦机组累计4台;
(3)11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700 公里;
(4)11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7 座;
(5)11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200 公里。
电力设计资质
电力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也是需要到建筑主管部门审批的,但具体是由勘察设计科室负责的。在申请过程中,也会由于不同的等级,需要大家上交申请到对应的上级主管部门。
电力承装、承修、承试资质
电力承装、承修、承试资质,主要是负责电力装备的装(修、试),由电监委员会负责。对于企业来说,由于申请的部门不同,需要办理的材料与施工、设计有很大差别,在上报部门时尤其需要注意。
修订背景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电力业务资质许可规范化水平。通过在许可工作规范中体现“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果,进一步构建标准统一、审批、服务规范的许可管理模式。
2.加强依法行政,持续做好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制度衔接。梳理调整原文件中的许可流程、申请条件及材料、审查时限、格式文本等重点内容,确保许可管理制度紧密衔接、工作流程规范统一,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
1、申请人向省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20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