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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总承包工程需要哪些资质,客户说好才是好

价格:面议 2024-11-28 05:00:02 436次浏览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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