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价标准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评定条件
1、中专学历毕业后,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2、大专学历毕业后,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3、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认定助理职称资格;
4、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5、以上为人社部相关文件,具体条件参照各地人社局的具体文件。
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表,由考场人员将报名信息现场录入计算机。报考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并经报考人员核对、签字确认(照片信息的采集,在入场考试前进行)。准考证在报名当场打印发放。
评审专业
职称评审工程类专业:交通工程、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园林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民建、工程监理、园林绿化、电气设计、项目管理、环境工程、水处理、工程管理、机电设备安装、机械加工、暖通、给排水、岩土工程、市政工程、电气工程、机电工程、安装工程、工程造价、工程测量、企业管理、装饰工程、仪表、机械工程、质量管理、统计员、计算机、机械制造、设备管理、电气控制、通信工程、测绘工程、电子信息技术、机电一体化、热能动力、结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