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察:主要承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勘查(包括地下水监测、水文地质钻探、水资源评价、水源地勘查、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矿山水文地质勘查、矿山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水资源论证等项目。
工程勘察: 主要承接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地质灾害勘查设计、地质灾害监测、基坑支护工程检测及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等项目。
基桩工程:主要承接地质灾害治理、地基处理、桩基工程及基坑支护工程等岩土工程施工项目。
测绘工程:主要承接地球物理勘查及测绘地理信息等项目。
地质灾害:主要承接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及治理勘查、设计、施工、监测等项目;承接有关部门安排的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及抢险等。
我国除少数地区以外,基本均完成了大比例尺地质填图,基础地质方面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资料,充分搜集研究这方面的资料,尤其对于工可阶段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后期勘察工作的布置也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收集和研究既有的有关资料,不仅是外业工作之前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地质勘察的一个主要方法。
收集的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地域地质资料,如地层、地质构造、岩性、土质等;
(2)地形、地貌资料,如区域地貌类型及主要特征,不同地貌单元与不同地貌部位的地质评价等;
(3)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如地下水的类型、分带及分布情况,埋藏深度、变化规律等;
(4)各种特殊地质地段及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情况,发育程度与活动特点等;
(5)地震资料,如沿线及其附近地区的历史地质情况,地震烈度、地震破坏情况及其与地貌、岩性、地质构造的关系等;
(6)气象资料:如气温、降水、蒸发、温度、积雪、冻积深度及风速、风向等;
(7)其它有关资料,如气候、水文、植被、土壤等;
(8)工程经验、区内已有公路、铁路等其它土建工程的地质问题及其防治措施等。
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地质勘察要树立“大地质、大生态、大服务”的发展理念,加强创新合作,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做好“地质+”。充分发挥地质勘察的技术优势,将水文地质、地球化学等地学专业知识跨界运用于生态环境领域以及民生领域,如开展自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水土污染调查与治理、地下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