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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特种设备许可证办理,让您全程无忧

价格:面议 2024-12-19 11:43:01 463次浏览

1、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等活动的监察,适用本条例。

3、本条例所称的特种设备,是指各类锅炉、压力0.1兆帕以上的压力容器、输送介质为有毒有害和可燃易爆气体或者液体的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容易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实施监察的具体特种设备按照批准的目录执行。

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城市公用燃气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监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防止事故发生。

5、省特种设备监察部门负责全省特种设备监察工作。

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到所在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申请书》,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本),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质量手册;

4、有关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5、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

设计文件应符合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规定对于有设计变更的,设计变更相关资料(包括设计图样、设计计算、设计变更审批表等)应齐全,并且符合相关规定。

工艺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应完整齐全,并且符合相关规定。对于特殊工序的工艺文件(或分项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受理的许可项目特性要求。

锅炉资质,包括锅炉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许可证,锅炉许可证,锅炉生产资质,锅炉制造资质,锅炉安装资质,锅炉安装资质证书

压力管道资质,包括: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压力管道安装资质证书,gb1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管道安装资质,煤气管道安装资质,热力管道安装资质,gc2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办理,天然气管道安装资质,压力管道gb2资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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