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重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专业办理,用心服务每一位客户

价格:面议 2024-11-19 07:10:01 370次浏览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即TS认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作、安装、改造、维修等)、使用、检验和试验进行的监督检查。材料。设备,对通过TS认证标志管理行为考核的结构单位,颁发营业执照。根据特种设备领域的相关规定和依据,生产、使用和检测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TS证书的,国家将不允许其进入特种设备相关领域从事经济活动。

审批、发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1、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等活动的监察,适用本条例。 3、本条例所称的特种设备,是指各类锅炉、压力0.1兆帕以上的压力容器、输送介质为有毒有害和可燃易爆气体或者液体的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容易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实施监察的具体特种设备按照批准的目录执行。 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城市公用燃气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监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防止事故发生。 5、省特种设备监察部门负责全省特种设备监察工作。

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附件、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3983086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