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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消防维保,让每一位客户满意

价格:面议 2024-11-26 06:00:01 262次浏览

消防工程竣工之后并非就完事了,竣工之后还得先自检查一遍,检查有无问题以及有哪些地方是没做好的,这一步要是做好了还得请消防局的人以及消防设计师等相关人员到场再做一次消防验收。消防验收马虎不得,要是消防验收不通过,后续还得再申请验收,非常费时费力。消防验收时常见的问题有哪些呢?

1.消防工程未落实预验收制度,验收现场存在施工未完成现象。

2.消防电源及其配电和消防供水未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予以落实。

3.消防车道宽度、转弯半径、承载力、路面硬化、回车场及登高扑救场地等设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

4.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和保温材料防护层厚度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

5.建筑内部装修改造影响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减少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和数量,未按设计要求进行设置。

6.防火分隔(包括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窗、横、竖向管道井及玻璃幕墙等)未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或安装完成。

7.疏散门的宽度、位置、形式和开启方向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

8.避难 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予以落实。

9.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手动、自动启停功能及事故切换功能等未测试成功。

10.消防联动测试时,防排烟系统、消防电梯、防火分隔设施、应急照明、非消防用电设备强切等不同程度无法正常联动。

11.喷淋系统报警阀上的水力警铃没有动作。

12.消火栓系统的试验栓压力不够。

13.消防水带的盘卷方向不对。

14.消防水炮不能自动打开。

15.排烟口没有增加远程控制机构。

16.联动时非消防电源没有切掉,应急灯没有强行启动。

17.加压送风口没有联动打开。

18.排烟风机、加压送风机没有联动启动,就算打开了风量也特别小。

19.疏散指示安装位置不对。

20.泵房、消防控制室没有应急灯、控制室没有外线。

21.防火门闭门器、顺位器没有安装,钢门框没有灌 混凝土。

以上这些消防验收常见的问题,各位在自检时一定要提前发现并处理好,等消防局等人过来的时候,消防验收就很有可能一次通过了!

消防栓系统包括哪些?

1、安装类型。

本问题涉及内容较多,如消火栓箱的规格尺寸、栓口的数量和类型、箱内组件的设置等。尤其是减压位置、水带长度等参数,安装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2、使用不方便。

主要体现在消火栓箱被阻挡或现场有影响箱门开启的障碍物,栓箱组件不能被顺利取用。清理消火栓箱附近的阻挡物,保证消火栓箱门的开度符合使用要求。

3、栓箱内组件不全。

组件不全在目前工程中大量存在,原因很多。为满足使用要求,各组件应完整齐全,在安装时根据设计要求,将所有组件、设备安装带位,使消火栓能被可靠使用。

4、按钮功能不正确。

(1)按钮动作后不能直接连锁启动水泵;

(2)水泵启动后按钮上的绿色回答确认灯不能点亮。这样的问题与设备选型和施工布线是有直接联系的,只要合理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火栓按钮产品,并按照产品手册要求合理布线,该问题一定能避免出现。

5、产品混淆。

近来,消火栓按钮的功能要求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曾经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与消火栓报警按钮混淆使用的情况。随着标准技术的发展,两种设备均已经有了各自的产品标准,的区别在于与消火栓按钮相比手报缺少一组反馈触点并且缺少水泵启动的反馈指示灯。另外消火栓按钮必须是防水型产品,而手报按钮则无此项要求。在施工时应按照设计要求选用。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怎么办理?

1、申报表(盖公章,不能出现手填涂改痕迹)

2、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通知书(盖公章)

3、法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内容需齐全,盖公章)

4、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明书内容需齐全,盖公章)

5、主体审核和验收意见书

6、场所审核意见书

7、竣工验收报告

8、消防设施检验报告

9、建设施工资质证明文件(仅主体建筑申报需提交,营业执照和建设施工资质证书)

10、装修施工资质证明文件

11、消防施工资质证明文件

12、监理资质证明文件(未聘请监理单位的出具:自行监理证明单位)

13、消防系统调试证明(消防、建设单位盖章)

14、装修竣工图等(竣工章内容需填写完整)

15、消防竣工图等(竣工章内容需填写完整)

16、装饰材料说明(非A级的提供检验报告)

哪些场所需要进行设计审查呢,总共有12个场所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

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

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

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

斤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

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

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申、变配申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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