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防火
建筑材料中不少是可以燃烧的,特别是大多数天然高分子材料和合成高分子材料都具有可燃性,而且这些建筑材料在燃烧后往往产生大量的烟雾和有毒气体,给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预防火灾的发生,或阻止、延缓火灾的发展,限度地减轻火灾危害,必须对可燃建筑材料的使用及其燃烧性能进行有效的控制。
建筑材料防火就是根据国家的消防技术标准、规范,针对建筑的使用性质和不同部位,合理地选用建筑的防火材料,从而保护火灾中的受困人员免受或少受高温有毒烟气侵害,争取更多可用疏散时间的重要措施。
建筑材料防火应当遵循的原则主要是:
控制建筑材料中可燃物数量,受条件限制或装修特殊要求,必须使用可燃材料的,应当对材料进行阻燃处理;
与电气线路或发热物体接触的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进行阻燃处理;
楼梯间、管道井等竖向通道和供人员的走道内应当采用不燃材料。
餐饮业开设如何办理消防验收?
餐饮行业作为公共聚集场所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都要进行消防验收、消防申报、及营业前检查的。那餐饮行业如何办理消防验收?
公安部120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改造也被称为二次消防,简单的来讲就是对建筑主体进行全部或局部的二次消防装修。那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消防改造呢?
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建筑主体原有消防设施缺失或老化,消防检查不及格,应急管理部门发出通知责令做消防改造,例如现在很多老旧小区做消防改造;其次是建筑主体装修,改变了原有的设计结构,需要做消防改造,例如写字楼重新装修布局,商场的铺面从服装店改成了火锅店,这些都是需要做消防改造的。
常见的消防工程火灾问题
消防设备虽然经过测试并进入市场,但产品标准连接断开等深层次问题,在工程应用过程中暴露出检测中心分工不清、厂家设计不完善的问题:喷水系统报警阀压力开关仅抛出两根长度为100mm的软线。如何保证施工安装中的可靠连接,厂家根本没有考虑;对于较差的防火阀选用的行程开关,不仅缺少一套24伏继电器进行隔离,往往造成绝缘击穿,烧毁消防系统;电动防火卷帘门的控制箱大多不能满足GB7251的基本要求,如箱内接线不合理、接头压接不规范,且经常设置在吊顶内,维护不便,调试过程中容易造成系统工作不稳定。
报警系统:烟、温、气探头、手动报警、水指、压力开关、消火栓等
疏散系统:广播、声光报警、送/排风(阀门/发动机)、疏散灯/门、电梯迫降等
隔离系统:防火卷帘门、雨淋阀、防火阀、非消防电源、空调等
灭火系统:消防泵、喷淋泵、雨淋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
其他相关系统:空调风扇、闭路摄像头监控、车库控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