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在国际承包业务中使用时,是由承包人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则由银行向受益人退还该款项。
预付款保函除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使用外,也适用于货物进出口、劳务合作和技术贸易等业务。例如,在成套设备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带有预付性质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价款。在这种交易中,进口人在签订合同后,向出口人开立履约保证书,由银行保证进口人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价款,同时,出口人也向对方开立还款保证书。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货,银行保证及时偿还进口人已付款项的本金及所产生的利息。
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货,银行保证及时偿还进口人已付款项的本金及所产生的利息。 预付款保函是指银行对承包人进行担保的一种方式,银行开出符合业务要求的预付款保函后,承包人收到预付款,但并未按照合同执行项条款,未按时供货或者施工,业主这时提供相关证据,可向银行提起索赔,银行有见索即付的义务。承包人自己可以在银行开付余款保函,看承包人在银行的授信如何,授信好的保证金比例比较低,授信不好的保证金比例比较高,甚至是全额保证金。
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
适用客户
1. 工程承包项目中的承包方;
2. 物资采购项目中的供货方;
3. 船舶建造合同中的承建方。
申请条件
1.在我行开立公司账户;
2.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官方证明文件;
3.具有从事相应业务的资质(如对外承包资质、建筑企业施工资质等);
4.在我行有授信额度、提供我行认可的足额有效反担保,或缴纳了足额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