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即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是指专门的机构或专门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1、收益现值法,又称收益还原法、收益资本金化法;
2、重置成本法;
3、现行市价法;
4、清算价格法。
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或者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之后的差额。
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购买者对准备进行交易的评估对象,不能改变原来的用途。
2、评估对象必须是可以再生的,可复制的,否则不能采用成本法。
3、评估对象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以及功能效用必须与假设重置的全新资产具有可比性。
4、必须是随着时间推移,具有陈旧贬值性的资产,否则就不能使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