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1、收益现值法,又称收益还原法、收益资本金化法;
2、重置成本法;
3、现行市价法;
4、清算价格法。
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购买者对准备进行交易的评估对象,不能改变原来的用途。
2、评估对象必须是可以再生的,可复制的,否则不能采用成本法。
3、评估对象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以及功能效用必须与假设重置的全新资产具有可比性。
4、必须是随着时间推移,具有陈旧贬值性的资产,否则就不能使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是简单、有效的方法,评估过程的资料是直接来源于市场,并且即将发生的资产行为评估。但是,此方法与市场经理的建立和发展、资产的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为市场法提供了有效的应用空间,使之成为一种重要的资产评估方法。
知识产权评估法:这种方法用于评估知识产权资产,如专利、商标和版权等。评估人员会考虑知识产权的市场需求、技术优势和法律保护等因素来确定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