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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内贸易信用证,方便省时,诚信可靠

价格:面议 2024-08-24 12:00:01 165次浏览

信用证关系人

1.信用证申请人(Applicant)

开证申请人是向银行提交申请书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它一般为进出口贸易业务中的进口商。

2.信用证通知行(Advising Bank)

通知行是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的银行,它一般为开证行在出口地的代理行或分行。

3.信用证付款行(Paying Bank/Drawee Bank)

承兑行是开证行在承兑信用证中指定并授权向受益人承担(无追索权)付款责任的银行。

4.信用证承兑行(Accepting Bank)

承兑行是开证行在承兑信用证中指定的并授权承兑信用证项下汇票的银行。在远期信用证项下,承兑行可以是开证行本身,也要以是开证行指定的另外一家银行。

5.信用证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议付行是根据开证行在议付信用证中的授权,买进受益人提交的汇票和单据的银行。

6.信用证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

偿付行是受开证行指示或由开证行授权,对信用证的付款行,承兑行、保兑行或议付行进行付款的银行。

7.信用证转让行(Transferring Bank)

转让行是应受益人的要求,将可转让信用证转让给第二益人的银行。转让行一般为信用证的通知行。

信用证项目

一.信用证名称、形式、号码、开证日期、受益人、开证申请人、信用证金额、有效期限。

二.汇票中的出票人、付款人、汇票期限、出票条款。

三.货运单据中的商业发票、提单、其它单据。

四.货物描述中的货名、数量、单价。

五.运输条款中的装货港、卸货港或目的地、装运期限、可否分批装运、可否转运。

六.保兑、保付条款。

七.开证行对议付行的指示条款、议付金额背书条款、索汇方法、寄单方法。

远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时,不立即付款,而是等到汇票到期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红条款信用证(RED CLAUSE)信用证:是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可以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上加列上述条款,通常用红字打成,故此种信用证称“红条款信用证”。

一个中间商人向国外进口商销售某种商品,请该进口商开立以他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然后向当地或第三国的实际供货人购进同样商品,并以国外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作为保证,请求通知行或其它银行对当地或第三供货人另开第二信用证,以卖方(中间商)作为第二信用证的申请人。不管他根据信用证能否获得付款,都要负责偿还银行根据第二信用证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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