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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信用证办理流程,快速,一站式服务

价格:面议 2024-07-12 11:00:01 149次浏览

确认信用证形式

推荐采用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irrevocable L/C at sight)。即期信用证意味着在单据符合要求后,开证行会立即付款。同时,不可撤销信用证确保在有效期内无法被开证行单方面修改或撤销。

其他类型的信用证

除了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外,还存在其他类型的信用证,如可转开信用证、预支信用证、打包信用证等。如果对这些信用证类型不太了解,建议咨询自己的收款银行,以确保操作无误。

信用证关系人

1.信用证申请人(Applicant)

开证申请人是向银行提交申请书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它一般为进出口贸易业务中的进口商。

2.信用证通知行(Advising Bank)

通知行是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的银行,它一般为开证行在出口地的代理行或分行。

3.信用证付款行(Paying Bank/Drawee Bank)

承兑行是开证行在承兑信用证中指定并授权向受益人承担(无追索权)付款责任的银行。

4.信用证承兑行(Accepting Bank)

承兑行是开证行在承兑信用证中指定的并授权承兑信用证项下汇票的银行。在远期信用证项下,承兑行可以是开证行本身,也要以是开证行指定的另外一家银行。

5.信用证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议付行是根据开证行在议付信用证中的授权,买进受益人提交的汇票和单据的银行。

6.信用证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

偿付行是受开证行指示或由开证行授权,对信用证的付款行,承兑行、保兑行或议付行进行付款的银行。

7.信用证转让行(Transferring Bank)

转让行是应受益人的要求,将可转让信用证转让给第二益人的银行。转让行一般为信用证的通知行。

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一笔交易合同有时可能包括两种不同的支付方式,如部分信用证方式、部分托收方式。即一部分货款,如果80%由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其余20%由出口方在货物装运后,同信用证项下的装船单据,一并委托信用证的议付行通过开证行向进口商托收。信用证部分货款和托收部分货款,要分别开立汇票,全套装船单据附于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托收项下的为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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