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不能防范以下风险:
商业风险:1. 信用证有不符点,银行拒绝付款。2. 开证行破产。3. 买家拒收
政治风险:1. 开证行所在国家、地区禁止或限制开证行向被保险人支付信用证款项。2. 发生战争、内战或者暴动,导致开证行不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3. 开证行所在国家发出延期付款令。4. 开证行国家发布汇兑限制。而这以上这些,都是信用保险可以cover的,赔付比例可以到90%。
申请授信额度,没有足值不动产抵押,或因为企业规模小,也没有第三方愿意信用担保;需要保证金质押的,可能流动资金不足/紧张,一时掏不出来那么多,或者不能冻结一段时间,总之,大部分中小企是很难在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的
进出口贸易还是得进行吧,如果需要使用信用证结算,可能会委托社会上一些所谓的开证公司来进行,这些公司当然是满足以上开证条件的,可以成为某个信用证的申请人,其实真正的进口方并不是它,它可能只是代理开证、制单、报关等一系列操作,收取一定代理费。
通知行跟议付行的差别:首先,业务是不同:通知行是负责通知和修改信用证以及其他信息的通知,不付款。议付银行是负责通知和修改信用证以及通知和支付其他信息。
其次,位置不同:通知行是出口商所在地的代理行。议付银行是谈判银行是付款人所在地的代理银行。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是信用证关系中的主要当事人,根据信用证流程,受益人备齐所有单据后,向通知行提交信用证及全套单据,如果通知行不对信用证进行议付的话,那么其仅仅是接受单据并将之寄给开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