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工作证明可能会涉及员工的工作时间、职位、薪资等信息,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单位非常重要。如果这些信息出现不准确或争议,可能会引发纠纷或诉讼。此外,如果员工在离职后使用工作证明进行非法活动,如盗用公司机密或侵犯公司权益,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工作证明上可能包含员工个人信息,如出生日期、婚姻状况、家庭住址等,这些信息可能被视为敏感的隐私信息,单位可能出于保护员工隐私的考虑而不愿意开具工作证明。
单位没有建立职工档案:如果职工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位等信息缺乏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档案中没有此类信息,那么单位可能无法为其出具工作证明。
岗位涉及保密内容:对于那些在单位工作期间处理过保密内容的员工,单位可能出于保护敏感信息的考虑,不会为其出具工作证明。
个人违规违纪:如果员工因违规违纪被单位辞退、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可能不会为其出具工作证明。